1月17日,大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,有群众举报称,有一个微信群,群内每天发大量涉黄不雅视频。民警接报后,迅速组织专人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。
调查中发现,在“某酒福利群”内,群主会不定时发送一至两次的不雅视频及其链接,以此吸引群成员拉人进群,购买产品。民警随即将视线锁定在该群主身上,通过多方调查,1月26日,民警在来集裴沟街将嫌疑人裴某抓获。
裴某到案后交代,自己平时在新密打工,为了赚取零花钱,在认识了某品牌酒代理商杨某并成为朋友后,也成为该酒的代理商。2017年3月份,裴某在杨某的建议下建立卖酒微信群,但是微信群始终人气不高,钱来的慢。
后来,裴某就去杨某那“取经”,在杨某微信群内观察后,裴某发现有人每天发布一些黄色视频和链接来作为群成员的“福利”,以此卖酒赚钱。
2017年8月,裴某也模仿这种模式,在自己的群内发“福利”,随着群内人数蹭蹭往上涨,人气上来了,酒也好卖多了,但是好景不长,即被公安机关发现。
裴某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嫌传播淫秽信息,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日后,十分后悔,这才认识到在微信群内发送不雅信息是违法行为。
新密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,在网络上通过微信等通讯软件向他人发送淫秽图片、视频等电子信息的行为,与在网站、论坛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一样属于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;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、不下载、不传播,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,让不法人员没有可乘之机,净化网络环境。